转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杭州市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和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2-02-13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杭州市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和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12-2-3 16:22:32 点击:1 |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开展杭州市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和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的批复》(杭政函〔2012〕13号)精神,经研究,现将组织推荐杭州市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和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数和范围
表彰杭州市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人数不超过10名,表彰杭州市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100名。
(一)在农业(含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下同)科学研究、成果转化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农业科技专家,表彰比例不低于50%;
(二)在农业生产第一线长期工作的农业科技推广工作者,包括农业科技企业家,表彰比例30%左右;
(三)长期从事农业与农村科技管理工作,表现出色,成绩特别显著的优秀农业科技管理工作者,表彰比例在20%左右。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人选必须是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优良的科学道德,爱岗敬业,为人正派,事业心强,身体健康的在职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推荐为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有突出贡献并符合下列(一)、(二)两项条件中的一项的,可推荐为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候选人:
(一)在农业科学技术研究中获得重大突破,且取得的成果具有很高的生产应用价值,其获奖成果的主要应用地在我市,并为获得国 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项目前五名完成者之一的。
(二)在农业科技推广中取得突出成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别显著,在市内同行中具有较高认知度,并在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农业丰收等项目中获得较高荣誉的。
(三)在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中取得重要进展,并为获得省市科技进步三等奖、省市农业丰收二等奖以上项目主要完成人之一的。
(四)在新品种培育、引进推广方面成绩突出,获得新品种认定,并在实际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
(五)在区(县、市)以下基层一线长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责任农技人员,连续工作20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的。
(六)科技特派员、农村工作指导员中工作业绩突出的。
(七)在实施省、市重大农业项目(“两区”建设、“菜篮子”工程等项目)和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帮扶结对等领域作出重要贡献的。
三、推荐要求
(一)各地各相关部门在推荐工作中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扬民主,推荐具有代表性、社会公认度高的先进典型。
(二)各地农业、科技、农办、人事等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推荐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负责所属各单位的推荐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推荐人员,超额上报不予受理。
(三)各地要根据评选条件、程序和有关要求,经初选,确定推荐候选人,并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
(四)各地各相关部门对确定推荐的候选人,需填报《杭州市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推荐表》或《杭州市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推荐表》一式10份,并附有能证明各项成果的论文、证书等复印件。同时通过农民信箱提供电子文档。推荐截止时间:2012年2月15日。
如有未明事项,请与杭州市农业局联系(电话:87082124、87082157)
附件:
杭州市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推荐表.doc
杭州市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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