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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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管理工作办室关于2011年度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综合评审工作的预备通知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2-01-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1年度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遴选工作方案》(浙科发人[2011]198号,以下简称《遴选方案》),经前期评审,我厅拟近期组织开展2011年度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综合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预备通知如下。

一、评审方式

综合评审采用会议评审的方式,评委会逐个听取团队负责人的汇报后进行提问和答辩,其中每个团队的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凡是前期经过整合重组的团队,应按照整合后的情况进行汇报;汇报时应放映幻灯,幻灯格式应为powerpoint2003),提问及答辩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二、团队汇报内容

团队汇报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团队负责人对团队建设的认识

1、对团队建设的定位、目标、手段的理解;

2、说明创新团队建设与其他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和创新载体建设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二)团队负责人对抓团队自身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打算

1、对建立完善团队内部组织管理架构和有关运行管理制度的打算;

2、对如何弘扬团队文化、提升团队凝聚力的打算。

(三)团队建设的背景和基础

1、团队创新方向与国内外、省内外相关经济社会领域发展的相关性;

2、近5年团队的人才梯队建设、创新平台构建、研发成果现状(介绍标志性成果不超过5项,如实现产业化的应具体说明规模和效益);

3、其它软硬件条件和基础。

(四)团队建设规划

1、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2、研发及推广应用和产业化规划;

3、创新平台建设规划。

(五)有关人才引进方式和在浙工作时间的说明与承诺

用人单位对于人才引进的方式和时间、团队及引进人才个人今后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作说明和承诺。引进人才本人应对今后在浙工作的方式和时间做出说明和承诺。

(六)依托单位配套支持情况

1、应详细说明牵头单位及各参与单位自筹资金配套团队建设的有关情况,包括各单位自筹资金的来源、额度及预期到位时间;

2、对其他已经或拟采取的支持措施也应一并说明。

(七)诚信声明

汇报应由团队负责人进行。汇报结束后,汇报人应作诚信声明,对所汇报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凡是前期经过整合重组的团队,应按照整合后的情况进行汇报。需要由团队牵头单位或其他参与单位说明情况的事项,由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具体说明。

三、其它事项

1、评审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入围综合评审的团队我办将于近日逐一通知;

3、为了减少候场时间,将合理编排团队汇报顺序并通知汇报团队,汇报人应至少提前半小时抵达候场室报到;

4、团队应对照团队建设的有关文件及《遴选方案》,对申报材料进行查漏补缺。所有未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内容,在评审时一律不予采信;

5、所有被通知参加评审的团队应准备团队申请书及建设方案一式20份,与汇报ppt拷贝件一起,于评审会开始前1天提交会务组;

6、团队牵头单位以及有关用人单位应对团队成员特别是负责人、首席科学家的学术道德情况应进行审查并提交书面审查意见。对于引进团队,用人单位对于人才引进的方式和时间、团队及引进人才个人今后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作书面说明和承诺,并提供相应凭证。引进人才本人应对今后在浙工作的方式、时间做出书面说明和承诺。上述书面材料应于评审会开始前1天提交会务组;

6、团队牵头单位及各参与单位对自筹资金配套团队建设的有关情况(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的配套资金总额应不低于省财政团队建设专项资金,且应使用生产经营性收入、横向科研经费等自有资金配套支持,不得使用各级各类纵向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作为团队建设的配套建设经费),包括各单位自筹资金的来源、额度及预期到位时间应作明确说明和书面承诺。对其他已经或拟采取的支持措施也应一并说明(尤其对于从省外、境外整体引进的团队,引进单位对其在科研硬件条件、资金投入、政策扶持等各方面的支持方式、强度与持续周期应予以重点说明),并作出书面承诺。上述书面材料应于评审会开始前1天提交会务组;

7、团队汇报实行全程录音。

8、以上未尽事宜请向省科技厅相关处室咨询:

综合咨询电话:8705640187054016(省科技厅团队办)

业务咨询电话:87054023(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

              87054026(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87051053(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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