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申报

各类申报

当前位置 :  首页 > 科学技术网 > 各类申报

校科字[2011]73号 关于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与年度进展报告的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科技处     时间 : 2011-12-14

为做好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项目的结题与往年立项的国家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1. 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其中,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进展报告采取在线方式撰写。项目负责人完成进展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材料原件(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2. 截止时间:201215日前

二、项目结题

  1. 201112月资助期满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其中,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结题报告采取在线方式撰写。

  2.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将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4. 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结题材料,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材料原件(一式两份),含经单位审核签章的《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结题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材料一并提交。

5.截止时间:2012224日前上报科技处。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三、联系人:缪健美、徐  28865132  mjm@hznu.edu.cn  kycli@163.com

 

                                       20111214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科研处 管理入口
浙ICP备11056902号-1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技术支持:亿校云
  • 官方微信
  • 钉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