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按照《杭州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杭师大[2010]317号)文件的要求,科技处将对2011年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进行登记、汇总与奖励。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科研成果的范围与具体要求
本次奖励的成果主要为:2011年度成果获奖类(含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学术论文、专著、创新平台(含新获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创新团队)等(不含2011年立项项目奖励)。具体要求与标准详见杭师大[2010]317号文件《杭州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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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系人与电话:
曾红月28866892;缪健美28865132
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处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