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机构:
为规范和加强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杭财绩效〔2007〕1294号)文件精神和杭州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对杭州市2009年至2010年期间立项的杭州市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等21个专项(其中企业研发中心起止时间为2000-2008年)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和期限:
(一)评价范围
2009年至2010年期间,国家、省市科技部门和杭州市科技局立项的二十一个专项,项目1598项。 (我校主要为六个专项内容,如下)
序号 处室 专项名称 起止时间 项目数
8 农社处 杭州市医疗卫生科研攻关专项资金项目 2009年 28
9 农社处 杭州市社会发展科研攻关专项资金项目 2009年 25
11 农社处 杭州市农业科研攻关专项资金项目 2009年 73
12 农社处 杭州市种子种苗专项资金项目 2009年 31
15 合作处 市属高校重点实验室 2009年 15
16 合作处 市科研院所专项 2009年 24
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评价期限
本次绩效评价获取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
二、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采取书面评价与实地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现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自我评价与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充分体现科学的绩效观,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评价报告。
三、评价内容
主要评价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项目的技术水平、知识产权和成果产出及应用等情况,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项目所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等。
四、组织方式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由我局计划财务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2、本次绩效评价具体工作经公开招标后确定由浙江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实施。
五、评价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填报相应的专项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见附件2),并对填报数据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各学院根据清单,配合项目负责人尽快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并于2011年10月10日前上报校科技处。上报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在书面评价的基础上,随机抽取一部分项目进行实地评价,具体名单另行通知,被抽查项目承担单位要为实地考察、座谈及资料查阅等提供条件。
六、重要提示
我局对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过程和结果纳入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在今后项目申报中,对在本次评价过程中材料上报及时、项目执行情况好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予以优先立项;对在材料上报中不予配合、项目执行情况差,绩效评价内容填报虚假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限制其在今后一年甚至三年内不得申报杭州市科技项目。
联系方式: 徐 虹 缪健美
E-mail: kycli@163.com 电话:28865132
附件:1、各专项绩效评价项目清单 bluecms0/u/cms/kjc/201109/30103559f7fx.doc
2、各专项绩效评价自评表 bluecms0/u/cms/kjc/201109/30102358zmh8.doc
科技处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