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文件
校社科字〔2011〕76号
关于申报杭州市社科联
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根据杭社联〔2011〕20号文件精神,杭州市社科联第六届(2009-2010)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基本标准
获奖成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特别是围绕“三要”城市建设及针对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文风朴实,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社科类研究成果。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 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内,市社科联所属市委党校、市属高校社科联及社科联所属社团(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在境内正式出版或公开(含内部发行)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工具书、理论普及读物、论文、研究报告、文献整理等社科类成果。
2.未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进入党委、政府决策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对策应用类研究成果(研究报告)也可申报,但必须递交被采纳的相关证明。
3.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独立完成的,合作成果须为第一作者。合作的成果在申报时,只能对成果整体以集体名义进行申报,不可以分割使用合作成果,具名以出版时封面署名为准。
4.合作的丛书类出版物,原则上应以个人单独完成的独立分卷、册申报参评。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整体参评,则必须以集体名义申报。但同一成果,二者只能选一,不能重复申报。多人文章编辑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
5. 新闻报道、文艺作品、译著、自然科学类和为中小学生升学指导编写的读物、资料汇编等不参加评奖。
6.已经申报或获得市级以上其他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7.同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8. 今年申报杭州市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作品,不能同时申报市社科联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
三、成果奖项和奖励
本次评奖拟设奖项30项。一等奖5项(其中著作类成果,每项奖金2000元;论文类成果,每项奖金1000元)。二等奖10项(其中著作类成果,每项奖金1500元;论文类成果,每项奖金800元)。三等奖15项(其中著作类成果,每项奖金1000元;论文类成果,每项奖金500元)。获奖证书由杭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统一颁发。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
1.《申报表》一式四份,其中一份须是原件。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和复印。
2.参评研究成果一式五份,论文、调研报告要求一份原件,四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涂黑覆盖作者单位、名字等个人信息,否则不得参评。
3.反映成果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2份(被政府采纳的证明,其中1份必须是原件,领导批示、转摘引用等材料可以是复印件)。
4.《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一份,并附电子文档。各学院(部)要根据各申报人提供的详细信息认真填写《汇总表》,并务必仔细与《申报表》中的内容进行校对,以确保《汇总表》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5.获奖的成果,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四、联系方法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2日,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徐洁蕾 王亚歌
电话: 28866356 28866072
Email:apple310036@126.com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二O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