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拟报201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另一项目的相关情况予以补充公示。公示材料见附件。
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10天(2011.4.20――2011.4.29)。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材料持有异议,应当以真实身份和书面形式向校科技处提出,我处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为对异议内容所涉及人员进行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科技处317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缪健美 曾红月 28865132 28865088
电子信箱:20020795@hznu.edu.cn
附件:二氟乙酸酯系列产品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公示材料
科技处
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