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处文件
校科字[2011]30号
关于对2010年高水平科研成果进行奖励的通知
按照《杭州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杭师大[2010]317号)文件的要求,科技处将对2010年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进行登记、汇总与奖励。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科研成果的范围与具体要求
本次奖励的成果主要为:2010年度成果获奖类(含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学术论文、专著、创新平台(含新获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创新团队)等(不含2010年立项项目奖励)。具体要求与标准详见杭师大[2010]317号文件《杭州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进度安排
1、5月27日前,各学院对符合条件的成果的进行登记、汇总(需附奖励分配方案),将汇总表连同论文、著作、证书的原件一并报科技处。(无原件概不受理)
2、5月31日前,科技处对所有材料审核、公示后,发放奖励。
三、联系人与电话:
曾红月6892;徐 虹5132;姜万博28868095
附件: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
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处
二O一一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