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处文件
校科字[2011] 25号
关于填报2011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2011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经费及各依托单位配套经费已经拟定。请各受资助项目负责人根据申请书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批准经费,填报资助项目研究计划(操作说明见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网上填写研究计划,其中“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原则上必须与原申请书中的内容一致,如需变更须事先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同意。经费预算开支范围和标准参见《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2)、《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摘编)》(见附件3)。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毕并检查无误后上传。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研究计划二份,于4月22日前报送校科技处317办公室。
三、联系人与电话:缪健美 徐 虹 姜万博,电话:28865132
附件:1.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填报操作说明
2.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3.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摘编)
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处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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