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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字[2011]16号关于征集2011年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1-03-24

 

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处文件

 

 

 

 

 

 

 

校科字[2011] 16号

 

 

 

 

 

 

 

 

 

 

 
 
 
 
 
 

 

关于征集2011年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2011年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已开始征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本批征集范围为市医疗卫生科研专项(含重点专科专病)、软科学研究专项、科技情报调研专项。

 

二、支持对象和重点

 

本批征集项目的支持对象、重点和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本批项目征集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http://www.hzst.gov.cn)的“项目申报受理”栏(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进入“项目申报起草”中进行项目申报起草。

 

2、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将项目申请表(网上打印)、承诺书(网上下载)一式四份和各专项计划所要求提交的附件材料,经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和市各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市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在杭科研机构、院校直接报送。项目一旦受理后,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各项指标原则上不能更改,立项后合同中各项指标根据申报材料自动生成。
3、各申报单位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4、同一申请单位的类同项目,本年度只能选择1个专项申报,否则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已获市财政经费资助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课题负责人正在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不能申报。对已承担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本次评审和立项的参考依据。

 

四、初审和推荐要求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和市有关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发展特色和工作重点,根据各个专项的具体申报要求,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初审通过后,完成网上审核(申报项目递交后,不再返还重报),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和市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制作本地区、部门申报项目清单,并做好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五、受理截止日期:2011年4月15日
六、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联系人:缪健美 徐 虹 姜万博 梁 炜
联系电话:28865132、28868095

 


附件:2011年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支持重点和方式

 

 

 

 

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处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处 2011年3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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