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处文件
校科字〔2011〕1号
关于申请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2011年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项目申请
(一)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10年12月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11年度项目指南》)引导申请。2011年申请及资助政策有较大变化,请予关注。
(二) 本次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
非集中接收申请期受理的其他类型项目,将在受理申请前另行公布指南。
随时受理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类型项目,请避开集中接收申请期提交申请。
(三)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11年1月1日后,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下载(自然基金委门户网站http://www.nsfc.gov.cn/ 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sfc.gov.cn/)
(四)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条例》http://www.nsfc.gov.cn/nsfc/cen/glbf/09/20070416_01.htm、《2011年度项目指南》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
(五)申请者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二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版本号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部分项目类型有如下的特殊要求:
1. 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须从依托单位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ISIS系统,选择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填写申请书,应提交电子申请书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请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直接从网上提交,不要附在纸质申请书之后)。
2. 申请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的申请人,须从依托单位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ISIS系统,选择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填写申请书。
3. 申请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登录ISIS系统,选择“国际合作项目”中资助类别为“合作研究项目”下的“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非组织间协议项目)”在线填写中文申请书,同时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离线填写。英文申请书及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提交。
二、2011年政策变化
1. 资助强度和资助期限
随着国家对基础研究投入的不断增加,基金委自2011年度起将对部分项目类型的资助强度和资助期限等进行较大幅度调整:
2011年度面上项目将继续控制资助规模,大幅度提高资助强度――资助强度范围为40万~80万元/项,平均资助强度约60万元/项,资助期限将由3年延长为4年。
2011年度拟资助重点项目450项左右,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提高到约30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4年延长为5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的“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也将分别参照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资助强度进行调整,资助期限由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确定。
2011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将适当提高资助强度,着力提高资助率,预计平均资助将达到约25万元/项,资助期限仍为3年。此次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调整还特别将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放宽至未满40周岁;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仍维持未满35岁不变。
2011年度地区科学基金将大幅度提高资助强度――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50万元/项,并适当提高资助率,资助期限将由3年延长为4年。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计划资助群体30个,资助经费600万元/项。
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在2011年度的资助强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项,资助期限将由3年延长为4年。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在2011年度的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30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5年。
除了关于部分项目类型资助强度和期限的调整,为防范科学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基金委自2011年起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重点防范对象为: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不同类型项目的资助;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2. 限项申请的规则
申请或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参与者)和承担在研(包括负责人和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项目执行期限1年以上(不包括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等。
三、注意事项
1. 全文电子申请书请发邮件到kjcmjm@163.com,邮件名请注明“姓名+版本号最后三位数字”。
2.切记按《2011年度项目指南》限项要求不得超3项。
3.中级职称申请者需二位同研究领域的高级职称科技人员推荐。
4.在职研究生只能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同时须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签字的函件,同意函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
5.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必须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主持人不要随意代签,以免超项)。主要参与者中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参加,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须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须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一般情况下,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
6.申请书中的研究开始年限一律填写2012年1月1日。
7. 经费申请时,通常管理费提5%;人员费(用于直接参加该项目的研究生的劳务费用)面上项目不超过15%,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劳务费不超过10%。
8. 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人员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9. 学科代码按新版的申请书(2011年1月1日以后下载)填写,不要把往年的申请书学科代码拷贝到新版申请书里,学科代码要填写细,有利于选择专家评审.
10. 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可到自然科学基金委门户网站免费下载。
11. 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部门或个人,请和校科技处317办公室联系,或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咨询。
12.科技处购有纸质的《2011年度项目指南》,欢迎老师到行政楼317室查询。
三、关于项目申请的流程安排
学校将按项目类别不同,采用“学院―学校二级审核”的流程组织申报与项目审核,充分发挥各学院的优势,提高申报书的质量与申报水平。具体安排如下。
1、面上项目、青年项目:按照“教师申报→学院开题论证→课题组修改→学院审核上报学校→学校审核上报”的流程进行。
2、重点项目、重大项目:按照“学院设计、组织项目→教师申报→学院第一次论证→课题组修改→学院第二次论证→课题组再修改→学院审核上报学校→学校论证→课题组修改→学校审核上报”的流程进行。
3、时间安排:
2010年12月15日-12月31日
科技处 组织召开申报动员会
学 院 设计与组织重点、重大、杰青项目的申报;落实面上和青年项目的申报
教 师 申报准备
2011年1月1日 -2011年1月31日
学 院 组织专家对重点、重大项目、杰青项目进行首轮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对面上和青年项目进行开题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教 师 下载申请书填写,参加学院开题论证
2011年2月1日--2月28日
学 院 组织专家对重点、重大、杰青项目进行第二次论证,审核面上和青年项目
教 师 修改、完善申请书,面上和青年项目准备上交科技处
2011年3月1日--3月10日
科技处 对全校上报的重点、重大、杰青项目组织专家论证,对面上和青年项目形式审核,需要修改的返回
学院、教师 所有项目申请书打印上交
2011年3月11日--3月17日
科技处 所有项目申请书生成汇总表,核对版本号,盖章,打包,网上申报,纸质材料报送国家基金委
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处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