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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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征集2021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引导项目的通知

来源 : 科研处     作者 : 科研处     时间 : 2021-11-08

各学院(部/中心):

为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提升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民生科技发展,支撑乡村振兴、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和双碳领域科技创新,根据《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资金管理办法》(杭科农〔2020〕86号),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2021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引导项目,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引导项目。

二、支持对象

杭州市本级企事业单位及在杭州市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各区、县(市)归口管理的企事业单位。

三、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数字农业、现代种业、农业双强、资源环境、碳达峰碳中和、智能亚运、城建交通、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等领域的科研攻关。

四、申报及推荐要求

1.各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2.本次项目推荐采用限额推荐的方式:各主管部门、各区、县(市)科技局限额推荐数量为2020年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引导项目立项数的120%,上年度立项数少于2项的本年度限额推荐2项。我校今年限额推荐4项

3.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市)科技局、临平区、钱塘区经科局负责本辖区内项目的征集、审核及推荐,并制作本地区推荐项目清单上报市科技局。

4.市科技局负责项目审核并立项。

5.项目验收管理由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市)科技局、临平区、钱塘区经科局根据《杭州市科技计划验收管理办法》统一组织,每年完成到期引导项目的验收工作,项目验收指标为申报书指标。

五、受理截止日期

我校拟定校内推荐报送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3日。凡超过项目申报和推荐报送截止日期的单位和地区(部门)将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杭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只能在研承担1项,未结题验收及列入省、市科技部门信用不良记录按规定不允许申报者,不能申报。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引导项目(简称引导项目),市科技局无资金支持,需要申报人承诺自筹资金完成项目。

七、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申报项目PDF电子版材料请于校内截止日期前报校内电子邮箱kejichu@hznu.edu.cn。

联系人:高老师

咨询电话:28868095


附件1: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引导项目申请表

附件2:杭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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